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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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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2019学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评审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8-2019学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28号)要求,现将2018-2019年度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要求

学院对兰州大学2017-2018学年第六期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续助)开展2018-2019学年度综合评审工作: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业成绩在班级前50%且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

3.生活简朴,家境贫寒,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兰州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4.愿意承诺完成不少于20小时/学年的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不包括调研、观光、考察和访问等);

获奖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1.家庭经济状况与申报材料不符;

2.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学生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3.生活不节俭,不当使用资助金,挥霍浪费;

4.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

5.受助学生未按要求完成公益活动或无故缺席组内活动;

6.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在兰州大学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者;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8.其它不符合本奖励计划宗旨的情况。

在评审中,如发现不符合奖学金规定者,学院将查找分析具体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处置。

二、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遴选要求

本年度将在本期奖励计划受助学生中遴选出表现优异、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一名,并由基金会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推荐候选人要求如下: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在科研、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2.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3.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勤俭诚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符合规定继续获奖的学生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见附件2);

2.所有学生需提供本人2017—2018学年成绩单,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并由教学秘书签字(代签、签字章或私章无效)如成绩单上有空成绩,需教学秘书用黑色签字笔在成绩单上写明原因;

3.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候选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资助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见附件3),并提交学生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并附本人学习或生活照片一张),以及学院党委副书记的推荐信(要求写明推荐原因);

四、报送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以上所需材料纸质版于10月12日18点之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榆中校区17号办公楼439办公室),相应的电子版发至changyh@lzu.edu.cn,同时于10月12日中午12点前在学工系统上完成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组,联系电话:5292463

  附件.rar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组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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