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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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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下开展2020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同学:

为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通过社会实践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做好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可申报个人实践和学校专项社会实践

2.已返校学生以学校驻地为主,在家学生以家乡为主开展社会实践,尽量减少活动半径。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跨地区进行。实践结束后统一上交相关总结材料、评奖评优,并计入年终综合测评。

3.每次实践时间不少于15天,两年总计实践时间不少于28天

二、实践主题

    (一)个人实践

2020年我院个人实践内容将以“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决战脱贫攻坚,投身强国伟业”为主题,以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等内容为重点。

    (二)学校专项社会实践

1.少数民族大学生暑期实习专项。积极为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突出的少数民族及部分汉族2020届、2021届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创造条件,组织开展以线上职业生涯规划、就业辅导和入职推荐等在内的线上实习。

2.“扬帆计划”大学生实习专项。鼓励优秀大学生积极参与全国及甘肃省“扬帆计划”大学生实习专项,到省、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开展为期1-2月的政务实习或企业实习,帮助大学生了解国情省情社情、树立正确就业观、把准自身职业发展定位、储备工作经验、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

3.“青春心向党·奋力建小康”精神扶贫校级专项。鼓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讲党的扶贫政策以及开展手绘文化墙活动,引导困难群众彻底摒弃“等、靠、要”思想,切实激发脱贫奔小康的内生动力。

4.“萃英云课堂”支教专项。鼓励大学生组成专项支教服务队,通过线上的方式为医护子女、贫困山区学童等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云支教,可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素质拓展、自护教育、思想引领、心理辅导等内容,提前备课,设计活动。

5.优秀大学生结对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专项。鼓励大学生积极通过微信、短信、QQ或写信等非接触的方式,与留守儿童畅谈人生理想、价值追求,激励留守儿童坚定信念、勤奋学习、努力成才,通过关爱对象或家长,全面了解关爱对象的学习、生活和生理状态,帮助落实学习成长规划、开展心理疏导和情感交流。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实践,加强大学生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充分展现我校优秀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和精神风貌。

6.校园文化活动暑期实践专项。鼓励有特长、兴趣和意向的同学参加兰州大学若水戏剧社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兰州大学远方合唱团暑期社会实践、2020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兰州大学分营志愿服务活动等实践项目,分别进行话剧排演、合唱练习和科学营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相关专项活动具体通知将在校团委公告栏陆续发布。

    三、时间安排

(一)个人实践、学校专项社会实践申报阶段(7月15日至7月19)

个人实践和专项团队实践都需登录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同时填写《2020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将电子版上传到系统附件栏。纸质版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开学后补交学院团委。

(二)学校评审、公示阶段(7月20日至7月22日)

校团委商相关部门对各学院申报的实践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并立项。一经学校立项,学院将组织各实践个人、团队购买保险,并指导展开实践活动。有外出实践需求的个人、团队未购买保险的,不得外出开展实践活动。

(三)暑期社会实践开展阶段(7、8月份)

各实践个人、团队结合前期准备情况,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四)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阶段(9、10月份)

学院汇总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进行项目评审和评优表彰。

    四、注意事项

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学分挂钩,在校学生须在大一、大二暑期分别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考核在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认定考评并上报学校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团委统一上报学院兑换相应学分。

 

请申报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部李悦,联系方式:17339839423.

    2020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