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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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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所、全体研究生: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关于印发<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马克思院发2021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院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综合测评、奖励优秀、强化责任动态调整分工负责的原则,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生奖助工作的统筹,保证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党支部书记研究生班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组成。评审组按照学生奖助工作有关规定,审核学院奖助评定细则,讨论确定额度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全奖助评定工作。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奖助有关工作。

三、评定项目

(一)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奖学金指标

(一)国家奖学金指标

2022年,学校下拨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个,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个。

(二)学业奖学金基本指标

学业奖学金指标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确定的比例统一核算,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励优秀的原则评定学业奖学金。

五、评定办法及程序

(一)评定办法

1.国家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年修订)》进行评定。

2.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兰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章程》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修订)》进行评定。

(二)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关奖助评审工作。

2.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及日常综合表现。科研成果以正式发表及CNKI可查为标准。参评各类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参评学生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并上报学院研究生工作组,经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国家奖学金公示为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将进行调查复议。

4.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组通过“智慧研工”进行录入、审批,由研工部审批后报财务处发放。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经学院和学校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处发放。

六、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申请人需填写奖学金参评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shx21@lz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xxx国家/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将纸质版表格成绩单及各类相关材料、奖项原件封装,在封面标注某某研究所+年级+培养层次+姓名+国家/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如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所2021级硕士研究生某某某国家/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交至齐云楼1424室。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须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以及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样表》(附件4),并将以上电子版材料连同电子版成绩单发送至邮箱wangshx21@lz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同时将2份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装入个人奖学金申请材料的文件袋纸质版材料要在文件袋封面标明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3.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必须于102018:00之前提交材料,各项材料需如实填写,并提供原件佐证,科研成果及奖项类目可自行填写充分,学院研究生工作组根据评定办法及细则进行审核。

七、时间进度

(一)1015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报送研工部。

(二)1017日到1020日,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

(三)1021日至1025日,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完成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四)1026日至1031日,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五)1026日至1031日,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完成学业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六)111日至115日,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学业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七)111日,学院上报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单及有关评审材料报送研工部。

(八)116日,学院上报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单及有关评审材料报送研工部。

八、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顺利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参评研究生须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及时报送各类评奖材料,过期造成的后果由系所及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评定过程必须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凡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在读期间各类奖励参评资格,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回奖学金荣誉和全部奖金。



           附件1:奖学金参评汇总表.xlsx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样表.xls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