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在校生:
根据捐赠协议及学校奖助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风雅萃英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金名额分配及要求
序号 |
评选对象 |
资助人数 |
资助金额 |
申请条件 |
1 |
全日制在籍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
4人 |
5000元/人 |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和违反相关规定等行为。 3. 诚实守信,严于律己,道德品质优良。 4. 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成绩优异。 5. 参评同学必须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6.同等条件下获国家科研竞赛省级、国家级重要奖项者优先。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在校期间获得过各类社会类奖助学金、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
2 |
全日制在籍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
6人 |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月6日18:00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向班级提交申请材料。
(二)班级审核推荐(1月9日18:00前)
班级评议小组结合申请人学习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现实表现等因素,经班主任复核后确定拟推荐人选,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
(三)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复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材料报送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至学院:《风雅萃英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电子版、个人申请理由(根据通知要求)、所获奖项、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本科生发送至邮箱jiayj@lzu.edu.cn,研究生发送至邮箱houhk@lz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年级+班级+风雅萃英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将成绩单、申请表、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申请材料封装,在封面标注“风雅萃英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学段+年级+专业+姓名”,交至将军院5号楼。
四、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顺利完成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参评学生须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及时报送各类评奖材料,过期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凡在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在读期间各类奖励参评资格,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回荣誉和全部奖金。
五、终止资助的情形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奖学金发放:
1.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2.生活不节俭,使用奖学金不当,挥霍浪费者;
3.获奖学生在次学年公益服务活动时长不足20小时者;
4.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在兰州大学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未尽事宜,联系贾老师,电话:0931-5292463。
附件1:《风雅萃英奖助学金申请表》.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