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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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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全体研究生: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5年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综合测评、奖励优秀、强化责任、动态调整、分工负责的原则,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生奖助工作的统筹,保证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含研究生班主任)任委员。评审委员会按照学生奖助工作有关规定,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全院奖助评定工作。

三、评定项目

(一)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奖学金指标

(一)国家奖学金指标

2025年,学校下拨我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个,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个。

(二)学业奖学金基本指标

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依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奖学金指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照名额分配兼顾学科平衡的原则,对学校下达研究生奖学金指标中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评定名额进行动态调整。

五、评定办法及程序

(一)评定办法

1.国家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5修订)进行评定。

2.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5修订)进行评定。

(二)评定程序

1.10101012日,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

2.1014日至1015日,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

3.1016日至1022日,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4.1023,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完成学业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5.1024日至1030日,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学业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六、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申请人需填写《奖学金参评汇总表》(附件1),并将成绩单及各类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PDF,个人材料文件统一命名为研究所+年级+培养层次+姓名+国家/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所2023级硕士研究生某某某国家/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国家奖学金材料由申请个人发送至邮箱houhk@lzu.edu.cn(材料过大者可单独拷贝至学院办公室),学业奖学金材料电子版由各班级班长统一收取并拷贝至学院办公室,班级材料统一命名为“年级+班级+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须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以及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样表》(附件4),并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奖学金参评汇总表》(附件1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houhk@lzu.edu.cn以上材料和各类相关证明材料需纸质版封装提交至榆中校区将军5号楼办公室。

3.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须于101218:00前提交材料,奖学金评定以此次提交材料为准。各项材料需如实填写,并提供对应原件佐证,科研成果及奖项类目可自行填写充分,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办法及细则进行审核。

、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顺利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参评研究生须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及时报送各类评奖材料,过期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评定过程必须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凡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在读期间各类奖励参评资格,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回奖学金荣誉和全部奖金。


附件:

1.奖学金参评汇总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样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