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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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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2025年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甘人大常办〔2025〕20号)要求,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围绕人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立15项专项课题,委托兰州大学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开展理论研究。研究中心5月12日至25日面向省内外组织公开申报。本次共有省内外38人领衔申报,兰州大学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进行了复评,确定了委托课题立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现正式发布立项通知,立项名单如下:

序号

委托选题

姓名

申报单位

1

探索实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协商制度

赵嘉玲

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理论阐释

蔡文成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3

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起源、探索、形成与发展

杜睿哲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4

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功效优势

姜宝莲

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5

区域协同立法的法理及工作拓展

何青洲

甘肃政法大学甘肃省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6

依法有效推进人大代表跨区视察的实践考察

 

西北民族大学

7

基层民主创新实践与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有效融合

张明皓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8

街道议事代表会、居民议事会的实践

华锐吉

甘肃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

9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杨志超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10

开展立法评估工作的实践和成效

康建胜

兰州大学法学院

11

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路径探索

何俊毅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12

地方人大关于预决算监督工作的调查研究

龚小芸

佛山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13

地方人大推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周长鲜

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14

加强新时代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实践考察与工作研究

黄胜平

国家开发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

15

乡镇人大主席团如何有效开展工作

谢蒲定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

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名单公布起开始,至2025年10月31日结束。课题负责人需在10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课题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可以改变研究主题。

课题结项提交材料应包括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和成果要报。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可以多样,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专著、论文等,成果字数不少于1万字。成果要报应选取成果中最具有决策咨询性的内容,针对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文字朴实精炼,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省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研究采纳,或者报省委或有关决策部门参考,成果要报字数为3000字左右。

课题结项成果提交后,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和兰州大学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规范性、可转化性进行评价,并提出等次建议,按照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激励课题三个等次确定评审结果。按期结项项目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颁发结项证明。结项审核不合格项目可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或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评审;二次评审仍不合格项目将予以撤销。

课题研究经费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提供,分两批拨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经费支持分为三个类别:重点课题支持经费为3万元,一般课题为2万元,激励课题为1万元。课题立项后,先期按激励课题标准(每项课题1万元)预付经费。待课题完成并经评审确定结果后,按照评审等次分配相应剩余经费。课题经费按照所在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项目最终结项评审结果兑现拨付;项目负责人应在经费资助限额内,合理分配和使用经费;经费的执行情况将作为评价项目实施情况的重要参考。

请课题负责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尽快开展课题研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后期相关事宜可咨询兰州大学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

联系人:

解庆艳(兰州大学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0931-8912941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兰州大学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

2025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