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推荐质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在充分考核学生学业、科研能力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考察,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依据学校相关要求,成立由学院院长、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党委纪检委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推荐工作。
组长:黎 军 蔡文成
组员:宋 涛 杨志超 杨宏伟(纪检委员)
夏 淼 宫长瑞 华 安 刘 睿
秘书:张 欢 岳佳璇 贾玉杰
三、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以2019级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准,确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总计划16名,包含国家战略急需名额1名。
根据人数比例确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计划9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计划7名。
四、推荐要求
申请人须为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推荐时,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前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包含第一语言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学生由其教学单位按照实际情况提出明确要求。
4.必修课、限选课不得有挂科记录。
五、推荐办法
1.所有推免名额均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其中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学业成绩占70%,综合评价得分占30%。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2.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学科特长学生的特长资格进行认定(可参考学校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照教学单位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3.“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计划由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推免工作文件及本办法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见相关通知。
六、成绩计算方式
1.总成绩构成:学业成绩×70%+综合评价得分×30%
2.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Σ(年度综合测评成绩)/3
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学业成绩=Σ(专业课程成绩*学分)/总学分。
综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为百分制,学生提交个人推免书面申请,并按照综合评价指标提供相关材料。由学院成立审核评议小组,学生汇报个人情况,审核评议小组对学生情况进行打分。综合评价指标包含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专业兴趣、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等,组成综合评价得分,以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七、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推荐工作自9月16日开始,于9月23日17:00结束。
(二)学生须于9月19日17:00前将《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榆中校区将军苑5号楼教学办公室),同时,请排名在推荐名额范围内且放弃推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推免书面承诺书。
(三)9月21日上午,进行特殊学术专长申请学生的材料审核鉴定及公开答辩工作,随后对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9月21日下午,开展申请推荐免试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
(五)9月22日,确定学院推免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9月23日17:00前,将学院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25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注: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八、程序监督
学院按照总成绩排名最终确定2023年推免资格名单,并于2022年9月23日将最终确定的推免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全面听取师生反映,接受监督。具有(拟)推荐资格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931—8912463 5292463
监督电话:0931—8913612
监督邮箱:mksbkjx@lzu.edu.cn
九、其他
本工作通知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