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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的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的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年级本科生:

2018-2019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现已全面开始,为确保奖助、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班级会同辅导员、班主任一起认真组织实施本年度综合测评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96日-98日,各班级产生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并上报各年级辅导员(填写上报附件1,电子版)。

2.99日,各年级辅导员将课程成绩录入智慧学工,参评同学自行登录系统核对个人课程成绩。

3.99日-10日,各班级全部完成智慧学工测评小组、班长打分环节,并填写《综合测评民主评议得分表》(见附件2)及《综合测评附加分统计表》(见附件3),于910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纸质版需由班级全体成员及班主任签字确认)及电子版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各班级具体实施程序请依照辅导员安排进行。

3.911日,班级排名及综合测评成绩核算。

4.9月11日-919日,综合测评成绩网上公示及修正。

5.920日中午12:00前,学院综合测评结束。

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来学院、班级进行,外出交流学生的成绩以教务处转换的成绩为准。

2.学院的综合测评细则《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年度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见附件4)是在学校综合测评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修订,请各班级遵照执行。

3.由学院团委提供的附加分材料已上传学院网站,请各班自行查看。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组:0931-5292463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名单.xls

    附件2:综合测评民主评议得分表.xls

  附件3:综合测评附加分统计表.xls

  附件4: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年度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修订).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组

201996